課程名稱 |
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 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Ⅰ) |
開課學期 |
105-1 |
授課對象 |
東亞研究學分學程 |
授課教師 |
黃詩淳 |
課號 |
LAW4011 |
課程識別碼 |
A01 40210 |
班次 |
01 |
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一8,9(15:30~17:20) |
上課地點 |
法研1 |
備註 |
東亞法制領域。 總人數上限: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51LAW4011_01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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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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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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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將閱讀大村敦志編著『比較家族法研究ーー離婚・親子・親権を中心に』(商事法務、2012年)當中的「1-2親子関係法」「1-3養子」「1-4親権」共3篇文章。
為顧及課程目標與進行順暢,本課程原則上不講解日文的基本文法,修習本課程者需具備日文文法的基礎。
上課時由授課教師以任意指定方式請同學將日文逐字逐句朗讀後並翻譯成中文。授課教師將視上課同學的程度,指定下一次上課的預習範圍。
同學請使用CEIBA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翌次上課的指定範圍教材(8/22已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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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培養閱讀法學日文文獻能力,以及對日本民法尤其身分法的概括認識。 |
課程要求 |
第一次上課為9/26(一),已超過網路加退選期限,僅能使用「教師同意加簽單」或停修方式,請同學留意。若對自己的日文能力能否負擔本課程有疑問者,可事先email老師索取教材試閱及並與老師討論。
同學平常上課的表現為評分的主要依據,因此準時出席以及積極參與課程十分重要,缺席三次以上不授與學分。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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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四 10:00~12:00 |
指定閱讀 |
大村敦志編著『比較家族法研究ーー離婚・親子・親権を中心に』(商事法務、2012年) |
參考書目 |
日本民法請見
http://law.e-gov.go.jp/htmldata/M29/M29HO089.html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平時成績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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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期末考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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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12 |
(教師出國停課) |
第2週 |
9/19 |
(教師出國停課) |
第3週 |
9/26 |
課程簡介,說明日文法學資料檢索方式 |
第4週 |
10/3 |
P.17-P.18第11行。 |
第5週 |
10/10 |
(國慶紀念日放假) |
第6週 |
10/17 |
(教師出國請假) |
第7週 |
10/24 |
P.18第11行「かつて」開始,至P.20第2行為止。 |
第8週 |
10/31 |
P.19最後一段,至P.21第一行。 |
第9週 |
11/7 |
P.21第二行,至P.22第一段結束處。 |
第10週 |
11/14 |
P.22第六行「そして」開始,至P.24第一段結束數處。 |
第11週 |
11/21 |
P.23倒數第五行「ただし可能性」開始,至P.26第一段結束處。 |
第12週 |
11/28 |
P.25第三段第三行「下級審まで視野に入れると」,至P.27倒數第二行。 |
第13週 |
12/5 |
P.26倒數第五行「そして生殖補助医療によって」開始,至P.28第一段結束處。 |
第14週 |
12/12 |
P.28第五行「血縁と異なる親子関係」開始,至P.31結束處。 |
第15週 |
12/19 |
P.31第二段至P.33第二段結束處。 |
第16週 |
12/26 |
P.32倒數第三行,至P.35第三段結束處。 |
第17週 |
1/2 |
(開國紀念日遇例假日補假) |
第18週 |
1/9 |
期末考 |